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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先生早在1979年就曾提出“大力”之类的词经常修饰动词,很难得修饰名词,是不是该归入副词?随后语法学界对“大力”之类词进行了研究探讨,但其词性归属尚无定论。我们通过对“大力”系列词具体成员的语义特点、语法功能、语义指向和语用特征等的多角度、全方面研究,以期窥见这类词的特点。并通过多角度、全方面分析研究的结果,解决“大力”系列词的词性归属问题。本文首先从“大力”着手,从语义特点、语法功能、语义指向和语用特征多个方面,对其进行考察,运用词类划分的依据与词性判别的方法,结合“大力”的语法功能,判定“大力”在语法功能上与典型副词的差异属于非本质差异,并根据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理论,认定“大力”属于副词,是副词中的情态副词小类。在对“大力”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词族副词”是在结构上有着相同语素,在语义上同义的一组副词的原则,逐一排除具有争议的一些词,从而认定“大力”系列词包括:“大力”“鼎力”“奋力”“极力”“竭力”“拼力”“全力”“死力”“通力”“一力”。并选取了其中的“大力”.“死力”和“极力”进行了语法化研究。我们运用结构主义、特征理论、指向理论、范畴理论、认知理论、语用理论、语法化理论等,对“大力”系列词进行结构分析、语义指向分析、语言运用分析。在研究方法上的取向为:进行“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的相互验证;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相结合,以共时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我们严格按照词类划分的依据和词性判别的方法,逐一反驳了其他学者提出的将“大大”“并力”“尽力”“肆力”“协力”“专力”“戮力”“悉力”同“大力”系列词归为一类的说法,并判定“大力”系列词为副词。我们还在研究“全力”的过程中,发现《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仅认为“全力”为名词,而忽略了其作副词的情况,认为《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没有完全反映“全力”在现代汉语中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