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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地方城市政府提供的为居民和企业生活或生产提供基础条件的商品或服务,具有显著的自然垄断性、公共性、区域性、普遍服务性、消费的稳定性与非均衡性等特点。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在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并在实践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市政公用行业监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业监管体系明显滞后于市场开放,不仅成为制约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也给市政公用事业安全运行带来了隐患。 监管作为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西方国家在监管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通过对监管理论演进的综述,监管理论总体上是沿着自由市场——监管——放松监管——优化监管的道路巡回推进,管制与市场竞争的相互对立是导致“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重要原因。监管的最重要任务之一,不是去取代市场竞争机制,而是要消除自然垄断导致的市场竞争障碍,模拟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公用事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因此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摸清西方国家公用事业监管现状,本文着重对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进行了分析。主要原因是美国是现代监管国家的典型,代表了现代国家监管的较高水平;英国的公用事业在20世纪前半叶全部实行国有化政策,伴随着撒切尔政府实施的公用事业民营化运动,英国政府对公用事业的监管体制相继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对我国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机制由较强的借鉴作用;日本所代表的是另外一种国家形态和监管模式,在经济上长期采用国家主导经济发展模式,在监管上最大特点是没有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我国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分析以上三个国家的监管现状,对我国构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体系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完全由国有经济垄断和经营,所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直接由政府提供。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各国普遍对基础设施进行放松规制和进行民营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市政公用事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造了条件,市政公用事业在放宽市场准入、引入非国有资本、竞争性业务与垄断环节相分离、建立特许经营制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市政公用事业监管问题摆上了重要日程,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市政公用事业目前监管的实践看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为构建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新机制,本文提出要在认真学习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机制,以完善监管法律为基础,加快政府直接管理向间接监管职能转变,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监管职能,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重心,调整价格监管模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消除制约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动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本文采用了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政府监管体系为研究主体,首先对监管理论发展进行了综述,分别对美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国家在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起源、具体模式、管制目标、制度背景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然后结合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现状,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政府监管作了较为详细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