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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规定,A+H股公司需要在内地和香港同时聘请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按照境内外不同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分别进行审计,以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即所谓的双重审计和双重披露制度。但是,我们发现,虽然审计的是同一家公司同一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但是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存在很大的差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往往比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要高很多。
近年来,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而在审计方面,A股审计和H股审计的差异也在减小。在这种背景下,A+H股公司境内外审计收费的差异是否也在减小?基于这个问题,本文对A+H股公司境内外审计收费差异、该差异的变化趋势以及造成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进而对A+H股双重审计制度的有效性和必要性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笔者根据A+H股双重审计的特点,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和个人的设想,归纳了四类影响境内外审计收费差异的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然后根据研究假设设计了相关的变量。其中,对于衡量境内外审计收费差异的变量,笔者创造性地设计了Dif/Asset(单位资产审计收费差额)和DifRate(审计收费差异率)两个指标。
在样本时点的选择上,为使研究达到最好的效果,笔者选取了全样本数据,从最开始要求披露审计收费的2001年一直到研究的最新年报时点2007年,跨越了7个年度。涉及51家A+H股公司的230组数据,但其中分别披露审计收费情况的只有107组数据。由于样本期间较长,笔者采取了严谨的态度,使用物价指数将7年的数据进行了统一化的处理——以2007年的物价水平作为基准数,将01~06年的数据调整到2007年的时点,使得数据更加具有可比性。
本文以实证研究为主,实证分析过程分为两个部分:首先,运用描述性统计、时间序列分析和配对t检验方法对A+H股公司境内外审计收费的差异及其趋势进行判断和分析;其次,对于境内外审计收费差异的影响因素,运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多元回归,对相关假设进行检验,然后在剔除负值样本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检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由于考虑的因素较为全面,回归模型的拟合效果良好,剔除负值样本后,对Dif/Asset(单位资产审计收费差额)进行检验的回归模型达到86.5%的解释度,而DifRate(审计收费差异率)回归模型达到82.2%的解释度。
研究发现,A+H股公司境内外审计收费差异在2001~2007年间确实呈现出下降趋势,其中,在06~07年间的减小趋势较为明显。这与预期的情况相符,也与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的背景情况一致。同时,笔者还发现,A+H股公司在选择审计师时,对同一集团审计和“四大”有所偏好;此外,境内外审计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致的,而境内外审计师是同一集团的情况下更倾向于出具一致的审计意见。在对研究假设进行回归检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影响境内外审计收费差异的因素主要有:①以资产规模、子公司数目和净利润差异调整项目数衡量的审计业务复杂性;②以上市地总数、资产负债率和审计意见类型衡量的审计业务风险程度;③年度;④同一集团审计的情况;⑤境内外审计师是否为四大所;⑥境外审计师的变更;⑦境内外工资水平的对比关系。
最后,基于研究发现,笔者提出了规范审计收费披露情况的建议,并对双重审计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由于A+H股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同一集团审计师,双重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被削弱;而在境内外会计准则趋同的环境下,双重审计的必要性将受到质疑。进而提出取消A+H股双重审计的建议,并列举了取消双重审计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