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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向现代化迈进的必然过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伴随城市化推进进程中对农村土地的占用,农民失去土地的问题开始大量的出现,失地农民已经逐渐成为一个愈来愈庞大的群体。失地农民问题必须得到有效解决,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本文旨在对失地农民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若干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性建议。本文通过文献法,大量参阅了以往对失地农民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献资料,同时采用实证研究法,实地走访有关村镇和具体的农户,并参加一些有关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专门会议,听取和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并通过综合分析提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新思路。本文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当务之急。分析了农民失地的严峻形势,对农民失地后的真实生活状态进行了描述:一是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总体收入水平下降;二是失地使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生活保障;三是失地伴随着失掉房屋;四是失地使低成本的生活方式不复存在。通过对农民失地严峻形势以及农民失地后真实生活的分析,提出农民失地成为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第二部分,造成失地农民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征地补偿缺乏制度支持。宪法在授予政府征用土地权力的同时,对补偿规定不明,从根本上导致了公民现有土地权利保障不足。二是补偿标准过低。现有补偿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农民直接经济赔偿,实际上沿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土地征用思路,这种办法否定了土地价格的区域差异性,剥夺了农民获得土地升值的权利。三是农民参与程度不够。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在征地范围和程序上存在缺陷,农民完全处于被动和不平等地位,从土地征用的认定到补偿费的确定和劳动力的安置等缺乏对话权,客观上给多征乱占,侵犯农民权益提供了方便。第三部分,从失地农民问题看现代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分析了农地征用过程中地方政府、开发商、集体以及失地农民四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得失,分析了他们在征地与失地、土地增值与补偿、宏观与微观三个方面的利益冲突,从而得出失地农民问题透视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利益协调机制的不健全这一结论,一方面是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在征地过程中,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在利益受到侵犯时,无法通过理性、合法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是利益调节机制不健全,政府由于介入土地市场,使得其公正协调各方利益的功能大打折扣。最后指出利益协调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之举。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若干思路。一是政府公权力应该实现公共性回归。政府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维护广泛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某种特殊利益。二是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并由市场来配置土地资源。一方面强化村民对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等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另一方面进一步稳定现有农地承包权,从而达到实现农地产权明晰的目的。三是建立面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从土地征用出让过程的巨额收益中拿出一块资金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并使失地农民保障成为将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突破口之一。首先是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专项基金;其次是广泛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筑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线;第三是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筑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线。四是促进失地农民生产性就业。着眼于可持续生计,采取以就业为导向的安置措施,一方面关注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其下一代的教育,以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并加快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建设,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