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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到盛唐所取得的艺术成就举世公认。其艺术成就如此辉煌,多与文化交流有关。从魏晋南北朝开始,胡乐大规模进入中原,逐步影响与改变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审美趣味;隋唐时期,形成了以中原文化为基础,东西-南北的“十字型”文化交流态势,为唐代音乐的吸收、融合、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唐代音乐艺术成就能够达到高峰,其经历了吸收、融合、创新三个阶段,其中关于吸收这一阶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因为它是研究后两个阶段的基础。前人在此方面的研究上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杨荫浏、岸边成雄等,但是,其间也存在尚需继续讨论的话题,如胡乐入华的史实与实际影响的考证,关于胡乐吸收的实践原则与艺术观念研究等。鉴于此,笔者希望在仔细研读大量史料的基础上,试图深入探究华夏接受胡乐的实践规律与指导理念。并以史为鉴,提示初唐对待外来音乐的宝贵经验,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处理本国与外来文化的关系提供思路和方法借鉴。故本文从隋胡乐之传入、初唐对胡乐的兼收并蓄、初唐兼收并蓄胡乐中“和”理念的实践进行论述。本文首先考察了南北朝至隋朝时期的胡乐进入中华的情况,主要对胡乐的乐种、胡乐艺人、胡乐作品和乐器等做出了源流方面的梳理,同时提示了各个朝代宫廷对胡乐的态度与使用,将之作为考察初唐接受和摆置胡乐的事实基础。接下来,本文详细考察了初唐时期雅乐、燕乐吸收胡乐的史实,通过梳理初唐对胡乐乐种、乐律的摆置、分析胡乐艺术本体特征以及考察胡乐器的改良等,提示初唐是如何吸收胡乐的。最后,在考察史实的基础上,本文提示了这一历史时期吸收胡乐的实践规律与实践态度和理念,并认为,“和”之理念,作为吸收胡乐的指导原则,将胡乐摆置入一个尊卑有序的秩序里,在这一秩序中,胡乐的精华被吸收,这虽丰富了艺术创新手段和审美情趣,但并不与华夏文化的传统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