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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世界刑事司法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趋势来看,还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而言,构建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都将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以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为基础,对加害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越来越多。因此,以刑事和解为视野,审视相对不起诉制度的现状,探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对不起诉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价值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文章首先阐述了刑事和解的概念、产生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及相对不起诉的概念、法律依据、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重点论证了刑事和解与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关系,指出两者在价值上相互契合、在制度上有机关联、在目的上高度一致。以刑事和解为视野分析了现行相对不起诉制度存在的困惑:立法规定过于原则;适用案件范围太小;相对不起诉比率过低;相对不起诉制度存体制缺陷;监督制约机制欠缺;保障机制乏力。文章最后提出,在刑事和解视野下必须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对不起诉制度:一是要通过转变刑事诉讼理念、简化内部审批程序、健全科学考评机制、增加激励政策等措施取消相对不起诉案件的比率限制;二是要通过明确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具备条件、案件范围、犯罪情形、和解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扩大相对不起诉案件的适用范围;三是从理论基础、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实践基础、保障措施方面提出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各项条件完全成熟,并具体明确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罪质条件、实质条件、程序条件和义务条件;四是要通过加强上级监督、建立听证制度、强化当事人监督的途径完善相对不起诉制度的救济程序;五是要通过明确法律依据、规范矫正程序、明确帮教责任、加强检察监督等举措将相对不起诉人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健全相对不起诉制度的保障机制,更好地实现相对不起诉制度设计的美好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