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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外部性使得政府必须进行教育投资,并且是投资主体。投资是为了未来获得更大的收益,毫不例外,我国政府进行教育投资也是希望整个国家在未来能够从教育投资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从而有利于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然而,政府的教育投资最终能否得到相应的投资收益呢?不一定。因为受过教育的劳动力可能会发生流动,劳动力流动往往会带来教育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的不一致问题。具体来说,劳动力跨国流动会导致教育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不一致,表现为:我国政府为教育投资主体,而外国政府为收益主体;同样,劳动力国内流动也会导致教育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不一致,表现为:劳动力流出地政府为教育投资主体,而劳动力流入地政府为收益主体;因此,从政府教育投资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劳动力流动可以归结为广义上具有同样性质的问题。 尽管两个问题性质基本一致,然而,由于本文最终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所以上述的不一致问题将会发生微妙的变化:即从国家整体的利益出发,劳动力国内流动不会产生教育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不一致问题,而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则会造成教育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不一致问题。 本文通过基本理论模型及其模型扩展,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基于我国政府教育投资,我们应该允许劳动力在国内自由流动;我们应该对劳动力跨国流动进行间接性的抑制;允许劳动力在国内自由流动可以减缓劳动力跨国流动。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之上,本文提出基于政府教育投资的政策含义以及更进一步的政策含义。 本文结构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是本文第一章,其主要内容是对劳动力流动问题的国外理论发展及国内研究现状作一个总体的阐述,并且说明了本文的研究视角,最后对本文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 第二部分共分为三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这三章的主要内容是在新古典的理论框架下,通过构造经济学中广泛运用的生产函数,对在不同假设条件下的社会产出行为作一个模型化的研究,以期望对我国劳动力流动问题从政府教育投资视角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进而为我国制定劳动力流动政策从政府教育投资视角提供理论支持。其中,第二章是对我国劳动力在国内流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