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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未来生存发展的基础,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资本市场各项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和股票退市制度的完善具有相近的路径,于是,关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风险就存在两个相互补充的信息源: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GCO)和特别处理(ST)。注册会计师通过持续经营审计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为投资者及时提供持续经营风险的信号,市场监管部门则根据特别处理制度向投资者警示股票退市的风险。信息使用者希望获得的是最及时的信息,与刚性的特别处理制度相比,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决策的及时性更值得期待。注册会计师在对审计风险和自身收益进行综合权衡的基础上做出审计意见决策,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决策及时性的研究也从这两个方面展开。首先,对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和股票退市相关制度背景进行分析,结合A股市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披露现状的统计和审计报告的内容分析,初步探寻构成公司持续经营风险的重大事项。然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考察2006-2011年首次ST公司被ST前后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GCO的及时性,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注册会计师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决策具有及时性,能够在上市公司被首次ST之前出具GCO以提示持续经营风险。在实证研究过程中,结合对持续经营审计报告进行内容分析的结果,在传统财务指标的基础上,纳入非财务特征变量全面衡量持续经营风险,以审计收费占会计事务所总收入的比例衡量事务所经济收益,分析持续经营风险和自身收益对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决策及时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持续经营风险是影响及时性的主要因素,持续经营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能够越及时地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但并没有发现自身收益对注册会计师及时性的显著影响。考虑对及时性的不同界定和以综合指标衡量财务持续经营风险,进一步检验结果显示这一结论是稳健可靠的。最后,结合文章分析提出提高持续经营风险信息及时性的相关建议。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在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下,直接针对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决策的及时性进行研究,回答了注册会计师是否及时出具GCO的问题。在内容分析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不仅考虑财务状况的指标,还纳入非财务因素全面衡量持续经营风险,结果显示重大或有事项、极端事项会显著影响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决策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