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德国音乐家,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他曾创作了大量体裁的音乐作品,如歌剧、弦乐四重奏、小提琴奏鸣曲、交响曲等。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在他的音乐创作体裁中是最具有艺术价值的。他的32首钢琴奏鸣曲与巴赫的钢琴平均律曲集在音乐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贝多芬一生音乐创作的三个时期体现了其不同的音乐特点。除了在结构上的变化外,还充分的发挥了钢琴力度的对比、戏剧性的渐强和突然的弱奏,并发挥了钢琴高、低音区的音色变化。贝多芬作为横跨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两个时期的作曲家,第一时期创作的钢琴奏鸣曲沿承了古典主义音乐的创作特征,不仅有传统奏鸣曲的华丽风格,而且具有沉思的情感表现,其中巴赫、海顿、莫扎特均对他的音乐创作有一定指引。贝多芬第二时期的钢琴奏鸣曲的创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也是贝多芬音乐创作的成熟阶段,他逐渐脱离了古典主义的音乐创作传统,具有明显的向浪漫主义风格过度的倾向。第三时期,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不仅很少有以往钢琴作品中的充满强烈的感情对比和矛盾冲突,而且还从以往钢琴作品中的坚定的信念升华到对未知世界的思考。作品c小调钢琴奏鸣曲(Op.111)是贝多芬晚期钢琴奏鸣曲中具有代表性的音乐作品之一,也是贝多芬一生音乐创作中的最后一首钢琴奏鸣曲。该作品分为第一乐章和第二乐章,在结构上脱离了古典传统的音乐创作手法。两个乐章在创作素材和结构特征上很有特色,第一乐章带有对位手法的奏鸣曲形式,展现出了贝多芬豪迈热情的天性与完美的分寸感、严密的逻辑以及紧凑的整体结构出色的结合在一起。第二乐章采用变奏,堪称旋律纯洁朴素的最高典范,也展现出了贝多芬在变奏形式方面具有一定高度的创作技巧。音乐情绪由平静沉思转为急速激烈,由晦暗阴沉转为明朗清澈;最后以壮丽明快的变奏结束。贝多芬钢琴奏鸣曲Op.111中两个乐章在音乐形象上形成了尖锐的对比,展现出不同的音乐形象,即对立而和谐的性情:充满激昂的斗志与热情、刚健而富于活力的因素与贝多芬在晚年表现的特别突出的沉思内省、洞悉一切的生活态度均在其中得到了和谐与统一。这首钢琴奏鸣曲各乐章的乐段之间层次清晰,具有鲜明的创作特征,作品的抒情性、内省性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以往的英雄性;抽象性、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以往钢琴作品的标题性。贝多芬的音乐创作理念更多源于他的生活。第一乐章中激烈的原动力因素以及第二乐章平和的启发性特征,均集中地呈现出他晚年对音乐的思索及对生活的体会。该音乐作品在演奏细节的合理把握上也极具挑战性。如对两个乐章的力度、速度、踏板、颤音、音色等处理上均需做出相应的分析。本文结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对作品的理解,从该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创作特征(奏鸣曲调性、对比性特征)、演奏分析加以论述,以提高自身学术研究及演奏水平。在论述的过程中,概括贝多芬这一生不论就他自己还是在其音乐创作道路上的坚定与持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