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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地方各县实施的选调农村优秀教师进县城的政策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甚至引发了一场“选调政策存废之辩”。对选调政策存废问题的困惑引发了笔者的此项研究。我国农村教师选调政策的研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而且涉及到城乡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学术界对此还鲜有专门而深入的研究。笔者针对这一问题,运用多学科的理论,采用文本分析、调查和访谈、案例分析等方法,从多个方面对教师选调政策的片面性和悖论性加以批判和解释,最后得出取消选调政策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强化政府作为、解决我国城乡优质师资供给不足与配置不均这一问题的建议。
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简要交代本文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已有研究的成果及其不足,本文相关概念、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等。第二章,分别从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教育定位、城乡教育发展以及城乡师资供求等三个方面审视教师选调政策的合理性。第三章,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思想指导下,分别从教师流动的合理性、教师资源配置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教师用人的竞争择优机制等角度对教师选调政策的片面性作出批判。第四章,解释分析了教师选调中客观存在的各个主体的利益冲突,指出在这种冲突下由于“公共利益”概念的复杂性以及政府“代表”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对教师选调政策应然与否的判断便陷入一种“两难困境”,教师选调陷入了政策悖论。要走出这种悖论,就需要从它产生的因为上寻求出路,即解决政府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问题、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问题以及现实中的社会和教育不平等的问题,总之就是要问责政府。第五章为结论,包括四大点建议,第一为取消选调;第二为优化教师资源供给,包括改革教师编制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加强教师进修培训;第三为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包括明确教师任用制度改革的思路,强化政府均衡师资配置的作为;第四为建立和完善教育决策体制、监督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对政府作为进行激励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