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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融资租赁被普遍应用于实体经济,对市场资源进行了高效整合。这一业务的长足发展为我国“调结构,促增长”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并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的核心构成。尽管早在2013年,作为现代服务业项下的一个税目,融资租赁已被划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但随着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的发布,其对之前的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进行了大力修正,在销售额、税目等方面出作出了适用调整,推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方位推行。此类变化使得融资租赁业的增值税抵扣链得到了改善,在一定意义上捋顺了行业发展思路,并明确了融资租赁业的价值取向。另外,在2018年发布的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之中,增值税税率调低为融资租赁业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2019年3月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2019年会实施进一步的减税降费,突出普惠性,为实体经济带来更大福利。在种种新政出台之后,分析其理论基础,研究我国融资租赁业整体税收环境将会面临怎样的变化,分析给租赁、承租双方带来怎样的法律意义层面的税负影响,同时讨论如何根据新规进行税收筹划将有较大意义。同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收基本原则,分析我国融资租赁业增值税税收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发展方向,也会为日后相关研究提供思路。本文第一章对税法层面下融资租赁制度的概念进行了剖析,并从交易流程、税收客体及经营资质角度对融资租赁进行了分类;第二章对融资租赁业增值税税收法律制度的整体沿革进行了梳理;第三章对增值税改革背景下融资租赁业各交易方之影响进行了分析;第四章通过分析英国及日本的融资租赁业增值税制度阐述他国制度对我国未来增值税改革的启示,并对我国融资租赁业增值税税收制度现存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发展建议。通过对比国际层面的增值税制度设计,我国亟待形成专门法律,各项制度的适用加强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专门针对融资租赁的行业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任重而道远。融资租赁业的现有制度在设计层面仍有可以完善的事项,抵扣措施的完善、行业统一性的加强及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落实等各项法规及制度优化如若可以与税收中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等税收基本原则更加贴合,必将可以期待融资租赁业的更为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