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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社会治理提上了新的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在此背景下,乡村社会组织受到空前的重视。贫困村要推进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在当前既有的研究中,关于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丰硕。但是,在这些研究成果当中,贫困村的社会组织如何发展,可能还没有引起重视。而在乡村振兴或者乡村治理中,积极发展贫困村的社会组织具有重要的作用。本论文立足学界最新研究成果,在研究过程中,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调查访谈法,以贫困县S县为调查研究对象,从政府、乡村社会与贫困村社会组织等维度分析贫困村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同时,结合部分类似贫困村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较为良好的案例,做对比分析,就如何促进贫困村社会组织发展提出对策建议。通过S县的调查研究来看,贫困村社会组织发展比较迅速,但面临的制约因素有很多,主要在于基层政府扶持引导力度不够、村支两委对社会组织发展热情不足、村内村民参与社会组织积极性不高等,同时贫困村社会组织本身问题较多,也影响了自身发展。针对制约贫困村社会组织存在或者面临的困境,基层政府需要积极发挥支持与引导作用,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出台相应的促进贫困村乡村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具体管理办法,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好贫困村社会组织发展,使其在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产生良好的治理效能。贫困村村支两委也需要加大领导和引导力度,建立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村民积极参加社会组织。同时基层政府与村支两委还需要积极解决贫困村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加大与支持社会组织的培训与经验交流力度,提高它们的管理能力与治理能力。政府积极推动与规范贫困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