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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作为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管理体制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产物,这种传统的管理体制使得公共图书馆大都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具体表现为管办不分、政事不分、用人制度陈旧、运行机制缺乏活力、效率低下。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国家决定对公共图书馆进行法人治理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新型的管理结构体系,它主要是依据分权制衡的原则,明确组织内部各个机构的权力与义务,详细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责界线,致力于形成一个内部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努力的良好管理结构体系。这种新型管理结构体系在公共图书馆中的应用打破了传统政府一手包办的图书馆管理模式,使得公共馆成为能够自主管理自身事物的主体,同时也让本馆成为了真正的法人主体,这一结构可以使图书馆能够独立的行使法人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共图书馆实行法人治理改革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积极探索,是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前进方向,有利于构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在阐述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介绍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国内外不同公益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后,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再对目前我国各省市试点情况开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启示,找到构建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从治理架构、治理规则、治理机制三方面全面阐述,从而构建出一个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