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尝试从对音乐的接受与审美的角度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从音乐与文学的关系出发,考察文学在接受观念的转变、创作主体及其创作风格、审美与欣赏视野以及对主客体关系的认知诸方面对音乐的借鉴与接受,以掌握史料为基础并适当结合当代接受理论的研究方法。 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论述音乐与文学的关系问题。上古诗、乐、舞三位一体,从艺术的起源上音乐与文学就密不可分,随着时代观念的不同二者也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变迁。对社会和谐有序状态的审美理想的加入与政教观念的介入,使得乐本位与个体的道德本位取代了三位一体的原始形态。到了汉魏之际与南北朝,这种乐本位的变异形态又被感性的艺术本位的审美观念所解构,逐步走向独立的文学也接受了这种变化的影响,表现出了相应变迁。受礼与德的影响而产生的音乐与文学各自内部的不平衡状态就体现着这种变迁。 第二章探讨音乐与文学接受观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转向。魏晋以前的音乐理论中也渗透出有关对接受者的关注与关心,蕴含着关心人、尊重人本身存在的人文价值,但更倾向于实现社会“大和谐”状态的审美理想,关心人,却不能关心个体的心路历程,尊重人,却无法尊重人的人格精神,从根本上是一种政治观念的“施授”。礼乐的不断遗失为审美观念由“施之”向“适之”的转化提供了客观条件。政治价值取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文学艺术出现了多元的趋势,个体由被边缘化甚至被遗忘走向了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引发了人们欣赏艺术的过程中对生命意识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思考,追求和谐理想的审美观念也随之具有了新的内涵。 第三章主要从音乐对文学创作者的影响来论述文学对音乐的接受。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方面,新声和女乐的享受已经成为人们愉悦自我、体味艺术价值的主要方面,音乐欣赏的多元化与娱乐目的得到了认可,另一方面,文学创作者往往兼修文学与音乐,他们不但是文学创作与评论的当然主体,而且进行音乐改造与创作活动,这些都为文学接受音乐准备了条件。从文学作品中直接表现音乐并借助音乐进行创作中便能看出接受的实际状况。不仅如此,文学创作主体的人文精神也在音乐与文学的相互影响与接受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互动:既有深刻反思与实际行为上的升华,又有对其再接受过程中不由自主地弱化与变异。一方面,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力,肯定个体的人是整个世界的核心,成为人们反思人之精神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纯粹的奢靡享受与程序化的仪式倾向又在不断使音乐距离审美与欣赏越来越远,而且构成了对人本身及对人的精神和人格的威胁与戕害,从而造成的文人精神与人格的分裂,表现在诗文中便是文学创作主体矛盾彷徨的人生态度。 第四章从文学创作与文学作品的本身的角度来论述魏晋南北朝音乐对文学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文学的内容与风格两个方面。中国古代音乐审美中,女乐是一个主要成份,文士接受女乐,欣赏女乐表演,将女乐作为创作的原形,都直接暗示着一个时代的审美视野与审美趣味,魏晋时期文士寄托在文学作品中的女乐形象以及由其变化而描写的美女形象,往往是文士自身追求却又在无可奈何中缺失了的美好人生幻影:她们的美正是文士心中洁身自好、执着追求的美好理想;她们身上美丽的理性光环正是文士自己在乱离中用来安慰自己、约束自己的深层心理的外现。这些集美色、清音、理智于一体的形象,不再是现实生活中和文士有丝丝情感沟通的女乐,而已经成为文士苦苦寻觅的知音或者是文士自身的象征。至南朝时期,随着审美的世俗化观念的滋生,如何在男性自身的欲望下看待女性的美色成为文学反映的重要题材,文学中的女性形象也由审美而转向“审色”,貌与态的描写多而神与意的寄托少,距离创作主体的精神理想也愈远了。同时,魏晋南北朝文学创作在接受音乐风格的同时,形成了悲与艳两种独特的审美风尚。以清商乐的流行为主要方式,曹魏时期文学的“悲”美不但在创作中得到了实践,而且在文学欣赏与评论中获得了普遍认可。人们追求的已不是悲痛本身,而是由悲痛所带来的巨大感染力,以及在这种感染期待下所引发的审美情感的愉悦。艳由民间音乐歌舞进而转为文人笔下的文学创作特色,这种审美风格在南朝的变本加厉反映着建安时期与南朝时期文学精神与文学选择的根本区别。 第五章通过个案研究探讨魏晋南北朝主客体关系认知中的文学与音乐。嵇康与陶渊明分别代表了接受论、创作论两个不同的角度对主客体关系的透视,《声无哀乐论》是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为数不多的音乐专论中的奇葩,而陶渊明则用自身的超然世外的行为实践了自身的艺术理论。嵇康《声无哀乐论》从审美主体解读的角度提出最佳的审美过程,解读结果的多元化既是审美主体所具有内在心灵状态的外化,同时也是创作主体创作心理的趋同。作为音乐欣赏客体,音乐的自然属性与原生态的和谐之美,必须与创作主体所储备的心灵前状态相切合,才能发挥其社会功能。从表面上,“声无哀乐”是在阐述音乐作为审美客体与人的哀乐情感毫不相干,重在强调二者的剥离状态;实际上,“声无哀乐”是在陈述审美主体的平和审美心灵所提供的预备状态与审美客体的自然平和状态之间的绝对契合的理想境界,这种境界又是中国文学创作与欣赏中具有永恒生命力的成分所在,重在强调二者超越一切的黏着关系,由此看,强调审美主体的多元与审美客体的复杂以及二者关系的错综关系,最终目的都是要超越之,顺化之,从而达到一种最佳的理想。无论在音乐还是在文学领域,嵇康的理论理想与他的实际行为之间存在着反差,这正是造成中国古代文士精神裂变的根本缘由。陶渊明超越了作为客体存在的物质形态与物理属性的“和”,将其直接融入个体的审美体验中,通过一种超越物理属性的自然方式达到创作主体与欣赏主体之间的心灵契合。通过对自己审美理想的生活实践,陶渊明升华了魏晋以来建立的个体基础上的主体精神。他用平和至静的心态来化解胸中的怅然不平,超越了肉体生命的生与死的心理苦痛,化文艺创作的“情志”观念为自我“情致”观念,既为自身人格的分裂找到了药方,也为魏晋文士找到的心灵上的治愈良方与灵魂的精神家园。他所实践的超越艺术外形、超越物化形态甚至生命存在的方式,正是中国古代音乐与文学关系的契合点,也是艺术生命与个体人格在超越表达形式的前提下奏响的最和谐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