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党的立党宗旨。在新的历史时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得到了实惠。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必然催生复杂的、多层次的、网络状的利益群体及彼此间的差异、矛盾与冲突。在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面对一个重大的政治课题,即:如何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各利益群体间关系,维护好社会稳定,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一个富足祥和、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千百年追寻的梦想。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在继十六大提出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后,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文章以我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各利益群体间关系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为指导,以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重大的利益关系为背景,批判借鉴国内外现有相关研究成果,深入开展广泛的社会调研,充分运用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资料,致力于客观描述当代中国的利益格局的特征及发展趋向,公正评价当代中国的利益格局及其变迁,并尝试对协调各利益群体间关系提出既具现实性和前瞻性、又具理论的开放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的对策性建议,希翼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有益的探索,以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地发展。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间,各种利益关系正在重新分化、组合。这个时期,也是人民内部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多发期。从根本上说,新时期的诸多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主要矛盾的体现。这些矛盾是在社会主义社会自我完善、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也将在社会主义进一步完善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解决。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民内部各利益群体间关系,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根本利益的至上性,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从制度上消除那些制造和强化两极分化的体制性障碍,确保各群体在改革中实现各自合理的利益诉求,公平承担改革成本,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