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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台农业的合作源远流长,随着《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漳州如何在现有的基础和成效上,进一步深化对台农业合作,对打造海峡经济增长极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漳台农业合作先后经历试探、兴起、发展、提升四个阶段,形成农业经贸合作、农民产销合作社、直接投资、科技人员交流、合作投资和借助台湾地区流通渠道等6种模式,果蔬加工和林产品加工成为投资热点。合作成效显著,既扩大台湾农业的发展空间,促进台湾农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又实现了漳州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漳州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提高农民组织专业化程度,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漳台农业合作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原有的优势逐渐弱化,实验区等载体建设在承接台湾农业产业方面缺乏后劲,加上漳州自身的资源约束和现有的农产品通关政策滞后,金融支持尚未破题,社会化服务不够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落后等等。因此,漳州要积极应对挑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两地合作。一是推进两岸农业合作载体建设。加大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和“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做好“后招商”工作。二是共同打造优质食品供应基地。主动接纳台湾食品产业整体性外移,采取台湾接定单、漳州建基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科学分工,联手拓展国际市场。三是构建两岸农产品物流中转口岸。建立“海峡两岸农产品综合大市场”,致力发展优质食品物流配送中心,把漳州建成台湾某些鲜活农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和大陆部分农产品对台转口贸易基地、台湾来料加工再出口首选地。四是增强区域经济对外竞争力。鼓励互补性强的产业优先发展,由“地区倾斜”转向“产业政策倾斜”,形成产业关联效应,扩大产业集聚。五是加强两岸经贸合作交流,简化口岸对台通关流程,推动漳州农产品赴台办展常态化,促进两岸农产品会展业双向互动。六是建立良种引进、研发中心,做大做强“海峡两岸(漳州)农业高新品种科学园”和种苗业。七是推进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率先开展两岸农产品互认体系。八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九是致力发展休闲农业,培育一批观光型农业龙头企业。此外,笔者建议借助“经济特区”运作模式,建立国家级“漳台农业合作特区”,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在增强引资优势、做大做强台湾农民创业平台、化解资源约束难题、简化审批手续、破解金融支持难题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