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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是公民了解国家事务的权利,隐私权是公民维护自身隐私的权利,两者都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两种权利的良好维护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后盾。一方面,随着民主建设的逐渐完善,政府将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掌握的大量信息予以公开,有利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化,有利于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有利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所掌握的信息中必然会包含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或多或少会涉及到公民的个人隐私,是权利主体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需要政府通过特殊形式予以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