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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进入金融领域的行业壁垒也逐渐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期望通过持股或控股金融企业的方式实现其金融行业布局,帮助自身扩大发展版图,实现资本增值,缓解普遍面临的融资困难问题。在国家陆续出台政策鼓励两种资本深度融合、互相促进的大背景下,产融结合这一新兴发展方式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对产融结合的研究相对滞后,产融结合对企业融资的具体影响研究大多数仍停留于实证研究中,实体企业能直接利用的指导建议相对有限。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案例探究我国企业产融结合的内在驱动因素以及其对公司融资影响的具体表现。这有助于结合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进一步拓展并深化现有产融结合的理论体系,推动产融结合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运作提出实际指导做出有益的补充。首先,本文从产业资本纷纷参股金融企业的背景入手,根据目前对产融结合的学术研究,综合采用文献归纳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归纳总结出产融结合的基本概念、模式、驱动因素及其对融资影响等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产融结合的驱动因素进行剖析,提出产融结合过程中对企业融资的四种具体影响以及相关作用机理,为企业实施产融结合这一方式缓解融资约束、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其次,本文通过对新湖中宝产融结合案例进行介绍,分别阐述了此过程中产业资本及金融资本两方基本情况,得知新湖中宝历经境外收购、进入银行董事会以及再次增持银行股份等多个阶段,最终成功参股中信银行实现产融结合。结合新湖中宝所处行业背景、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所面临的融资困境问题等实际影响因素,本文对新湖中宝参股中信银行的动机予以详细剖析。再次,本文分别从企业融资约束、融资结构、融资成本以及融资风险四个不同角度,对新湖中宝实现产融结合对企业融资产生的具体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后,通过前文的研究内容,本文概括了新湖中宝参股中信银行的历程并得出了具体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案例启示。本文通过新湖中宝参股中信银行进行产融结合的案例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企业能够通过产融结合与金融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系,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第二,企业实现产融结合后确实能增加银行贷款的可得性,为企业带来融资便利,从而获得更大规模的债务融资。第三,产融结合有利于企业获取融资优惠,在银行信贷融资优惠获取与自身融资结构优化的双层作用下,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第四,产融结合打通了企业资金融资渠道,若企业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战略规划,则会出现盲目扩张、负债规模急剧上升,按期偿债压力增大,这隐藏着巨大的债务融资风险。最后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产融结合的制度促进产融结合规范运作;政府应当鼓励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参股银行实现产融结合;企业应利用产融结合优化自身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实现产融结合时应该厘清产融结合的“两面性”,注意防范产融结合带来的风险。本文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目前,国内外学者们主要侧重于从自身发展规模、经营绩效以及企业产权属性等内部特征展开对企业融资影响的相关研究。然而,立足于我国当前制度背景深入探讨产融结合对企业融资的具体影响多为实证研究,较少有结合实际案例探究产融结合这一新兴发展方式的内在驱动因素以及对企业融资产生的具体影响。本文有针对性地考察了新湖中宝参股中信银行实现产融结合的过程,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入理解产融结合特别是通过参股银行这一方式对企业融资影响的作用机理及带来的后果。这为未来进一步完善与推进产融结合的引导政策,充分发挥这一发展方式的优势,规避可能引发的风险,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提供了实际指导。在理论上拓展了关于企业融资影响因素的研究视角,是对相关案例研究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