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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在将"过度竞争"与经济周期的"萧条"或"衰退"相区别,并对已有的"过度竞争"概念分析、评判的基础上,提出该文对这个概念的重新理解,认为过度竞争指的是市场行为的主体(企业或企业的代理人或政府)为在一定竞争准则和游戏规则(主要是产权制度)和其他局限条件约束下,力图通过竞争最大化自身特定的效用函数,采取有悖于其代表的名义主体根本利益的竞争行为本身.第二部分论证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度竞争存在的可能性及具体条件.我们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过度竞争归咎为企业为争取最大化利润,然而导致行业内所有企业都亏损的"囚徒困境".通过模型化为非对称成本伯川德竞争,过度竞争就可归为放松模型中的产品无差异、一次性博弈和生产能力无约束三个强假设条件后,非对称成本伯川德竞争的结论仍然成立的可能性及具体条件.第三部分解释中国经济过度竞争的原因,基本的产权制度与过度竞争之间的作用机理成为分析的重心.在这部分,首先从排队引申出的共有产权含义,以及公有与共有的关系分析,将中国经济过度竞争与Hardin的"公共地悲剧"脉络清晰地联系到一起,使之成为使之成为解释中国经济过度竞争最基本的依据.该文在理论上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一,为"过度竞争"下了有解释力,且能纳入主流经济学研究框架的定义;二,建立了市场经济中过度竞争存在性的理论基础;三,以重新理解的成本曲线为基础,修正了80年代以来的自然垄断理论的部分结论.总之,该文的基本结论是,过度竞争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具有存在的可能性,而中国经济近年来大量出现的过度竞争问题主要源于作为中国经济竞争规则的产权制度,同样,治理此种现象,也需从这些特定的局限条件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