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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是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如何加强对其权益的保障已经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而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因此,要从根本上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只能通过法律来构建。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基础性的作用。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律的正义本质。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再次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国现阶段,一部分社会群体因自然、生理、制度、政策等主客观原因,在社会地位、权益维护、发展机遇、竞争能力、生活质量等方面处于不利或者弱势状态,其主体多为失业者、民工和农民。这些社会弱势群体已占我国人口的相当大比例,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出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以立法的形式解决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不容回避的问题。只有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制度,促进弱势群体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权利的平等保护,维护社会正义。这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本文通过从法理角度分析立法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性,以及保护弱势群体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分析了目前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立法的现状,对如何完善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立法进行了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