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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一体化为特征的全球经济背景,突显了金融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金融市场的稳健成为左右经济发展的核心因素。金融体制作为保障金融稳健发展的制度基础,其重要性毋庸赘言,随着金融创新的蓬勃,金融现实日新月异,呈现出高速、持续的发展样态,而与之相呼应的制度体系由于经验上的滞后性,往往与进步的节奏不相契合,作为上层建筑的金融体制只有采取开放的结构,通过对制度进行持续不断的更新与微调,方能追赶上金融发展的步伐,所以就这个角度而言,金融制度建设可以说是金融法学研究亘古不易的终极课题。金融监管作为稳定金融秩序的制度安排,在顺应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中出现了放松管制的倾向,但放松监管的过程具有被动性,是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频繁突破,造成业务限制性措施名存实亡的无奈之举,金融业经营模式1的沿革已充分展现了制度变迁的轨迹。金融创新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金融监管是对市场发展的呼应,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博弈客观上要求金融体制改革应将监管制度作为发展的核心。在经济全球化的呼吁声中,金融一体化首当其冲。以开放性为特征的金融一体化进程淡化了国界,促进了资本的国际融通,一方面为经济繁荣提供了稳定的金融支持,世界各国对外国资本的引入趋之若鹜;另一方面也为爆发国际性金融危机埋下隐患。20世纪90年代,全球范围内频频爆发的地域性金融危机可窥一斑。2007年美国次优抵押贷款市场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充分反映出现代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在金融危机肆虐的全球经济氛围中没有国家可以独善其身。美国次贷危机肇因于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20世纪末金融技术的集大成者,其独特的风险控制技术高效地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另类的流动性构建技术极度地丰富了市场,也为投机行为提供了终极武器。市场丰盈的流动性、安全高效的风险化解机制、高速的经济增长速度等因素促使银行机构信贷规模的膨胀,但规模的增长并未遵循稳健的传统,而是建立在信贷标准的层层退却之上,陷入“饮鸩止渴”的怪圈。市场投机的滥觞、信贷标准的弱化终于导致危机的爆发。痛定思痛,人们开始重新审视金融衍生工具:是遗患无穷的“核武器”还是造福万代的“新能源”?直面危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再次被提升到全球的层面,作为金融监管理论基础的金融法学逐呈显学。笔者认为应对危机不仅需要经济学家的智慧,更需要法学家的谋略。所以,本文采用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银行业金融衍生品监管失灵的分析,以期提出完善银行业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策略设计。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首先通过介绍金融衍生品的概况,明了研究对象;其次,通过介绍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指出美国次贷危机的肇因在于当前的金融监管框架于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不相契合;再次,通过分析金融衍生品监管失灵的原因,指出银行业金融衍生品监管失当的症结;最后,提出完善银行业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思路和策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