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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商业化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去年年底,作为我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重要载体——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实现了股份制改革,并在两年后不再享有国家信用的支持。然而,本人认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为政策性金融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完全地商业化改革是欠缺考虑的。现阶段,我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应该继续而且需要将“公共目标和市场目标兼蓄”,从而发挥它特殊的经济金融功能,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诱导效应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是所具有的基本功能之一,开发性政策性金融通过其投资活动引导其它民间机构和个人以更大的规模进行投资,从而达到一种扩张初始投资的整体效果。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通过自身的资金投入和诱导效应的发挥有助于缓解市场上的信贷配给问题,在经济转轨时期,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还要承担起培育市场的作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其诱导效应的发挥是合理的,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发性政策性金融通过政府选择项目入口、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孵化、选择市场出口这三个环节,发挥诱导效应。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运作模式的分析展示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诱导效应的作用机制。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我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在过去几年中对民间投资确实发挥了一定的诱导效应,并且诱导效应主要发挥在在基础部门领域,主要对当期而非滞后期的民间投资发挥诱导效应。最后,提出促使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诱导效应进一步发挥的对策和建议。本文分为导论、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和结束语五大部分。导论部分(第一章)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对创新点和研究方法以及路线进行了简要说明。理论分析部分(第二章和第三章):首先对现阶段国内外关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诱导效应研究的相关文献做一个简要的分析(第二章):然后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其诱导效应的合理性进行规范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诱导效应的传导机制(第三章)。实证分析部分(第四章),以第三章的合理性分析和传导机制分析为理论基础,运用各种计量经济学工具,实证考察了我国各个细分行业中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诱导效应的大小,最后对我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诱导效应进行了案例分析。政策建议部分(第五章),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诱导效应的对策和建议。结束语部分总结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并指出了本文的不足及今后需要改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