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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成长,金融创新产品在高速成长的过程中也带动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金融创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积聚金融损失的可能,甚至带来了诱发经济危机的风险。本文通过研究中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形成的原因,探索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理论,以正确定位政府监管的角色,完善政府监管法律、体制机制等来预防金融创新产品产生的风险,防范金融创新产品损失的风险扩散,促进政府提升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监督的现代化治理水平,建立政府监管的灵活适度的监管机制,从而促进金融创新产品及金融经济的发展。论文的引言介绍对于本次论文的选题依据、研究价值、办法和独创点阐释说明,而后对有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综述。第一部分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政府监管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结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特征、风险和成因,分析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监管现状,阐释存在之问题,分析了监管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难度加大及国际金融动荡的形势下,政府监管面临的挑战,总结问题形成原因。第三部分为政府监管提出完善监管法律体系,健全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法律体系、风险防范体制、灵活适度的监管机制等相关建议措施。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及其政府监管研究大多数是从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的视角,从市场调节的立场出发来分析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和对其应该采取的监管措施。而笔者凭着多年的银行从业经验,比较剖析国有商业银行不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发生缘由,联系中国政府当前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现实监管状况,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健全预报警告的防范制度、完善各监管机构间的协调监管、完善监管法制化提出相应的政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