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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难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通过对长寿区以及其他城市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情况的调研,分析其原因并论证农村房屋抵押可行性,同时提出制度构建和建议。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以长寿区为例,对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难的现状进行描述和说明。第二部分,分析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难的原因,包括法律规定方面的障碍、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滞后、农村房屋处置变现困难、农村房屋价值难以确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立法层面思想观念未解放六个方面的原因。第三部分,论证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性包括有利于城乡统筹建设的推进;有利于盘活农村静态资产;有利于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可行性包括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有法律依据;农村房屋所有权可以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分离单独用于抵押融资;房、地分押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以及“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处置农村房屋实现抵押权时,农村房屋及土地在归属主体上应体现一致性,处置农村房屋时可引入法定租赁权制度;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不会影响社会安定;农村房屋抵押融资已有试点经验可以借鉴。第四部分,提出农村房屋抵押融资制度构建和建议。包括政府出台更多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体系、完善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农村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农村房屋流转交易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农民和农村企业的征信管理体系八个方面制度构建和建议。笔者认为,在借鉴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稳妥的推行农村房屋抵押是解决“三农”资金需求的一条重要途径,对于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支持农民创业和企业扩大生产与再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