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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谈的“企业治理”是广义的企业治理概念,包括两方面,一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一是企业管理中的组织行为。前者,在本文中将简称为“企业治理”或“治理”,涉及的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结构和彼此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以及企业战略方面的决策程序等。后者,在本文将简称为“企业管理”或“管理”,涉及的是如何提高企业组织的运转效率,降低沟通与协作的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等。“治理”和“管理”这两个方面,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都至关重要,是我们在学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要面对的关键问题。我们的企业普遍意识到在这两方面都存在不足,但如何在实践中改善呢?这是一个“大题目”,可以从很多角度切入展开讨论。本人通过一段时期的实践和思考,发现企业中发生在这两方面的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建立和维护“规则和程序”的手段来加以改善。近年来,有学者把一套独特的规则全面系统地介绍给了国内。这套规则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议事规则是人类社会各种群体活动的操作基石。通过长期的摸索,西方社会已经建立起通行的会议机制。“罗伯特议事规则”正是这一领域的集大成者:它是为保护竞争环境中的各方利益而精心设计的程序;它蕴涵着丰富的理念,包括法治、民主、权利保护、权力制衡、自由与制约、效率与公平等;它把上述理念融汇在规则之中,直接针对具体实践;它的逻辑简单而朴素,依然是以人们的常识为基础,每个人都能够依据常识,经过适当的学习,理解并掌握所需的规则。自1876年问世以来,该体系不断与时俱进,它影响深远,应用遍及全球。当今世界的各类组织,政府的,企业的,学校的,其会务程序和组织章程皆以此为蓝本。因此,本文将该《规则》结合企业案例展开分析,探讨如何提高会议效率,如何规范决策程序,如何以制度规避系统风险,最终实现提高企业运行效率的短期目标,和保障企业基业长青的远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