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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在全面梳理休闲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居民休闲活动和城市休闲服务体系,比较了中外休闲活动调查与休闲服务供给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促进我国城市居民休闲活动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城市休闲功能和休闲服务体系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
1、目前对休闲、休闲活动、休闲消费、休闲服务、“休闲产业”等尚有不同认识,研究中必须对上述概念予以明确界定或说明。
2、建立相关调查和统计体系是了解居民休闲活动状况的必要手段。休闲活动调查与统计方法包括:时间预算调查法(TBS或TUS)、休闲活动参与状况调查(LPS)、家庭支出调查(Family Expenditure Survey)、休闲活动与生活质量调查等。目前全球已有14个国家开展了系统、连续的休闲活动调查;我国才刚刚开始,且仅限于个体研究者的研究,在调查方法、覆盖范围、调查结果方面,都还不很完善。
3、现有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市居民平均休闲时间已经基本上接近世界发达城市;在休闲活动的场所选择上,国内大部分城市居民在家庭场所消耗的休闲时间占据了人们休闲时间总数的绝大部分。随着周末和长假时间的增多,以家庭为主要场所活动的比例有所减少,而作为替代活动场所的公园、绿地、餐饮等公共场所的比例明显增加。这就为城市建设,特别是适合不同人群的休闲场所、休闲设施、休闲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4、城市作为重要人类的聚居中心,也是休闲活动和休闲服务的聚集地。如何满足其市民和外来游客的休闲需求,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城市地方政府应从城市用地、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区教育等各方面予以统筹规划。
5、为促进我国居民休闲活动的健康发展,应该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休闲,要将休闲发展纳入政府公共政策的视野之中,除了一般性地关注公民的休假制度和休息时间外,更要从劳动保障、就业用工、税收、公共支出、社会福利、消费政策、产业布局、城市规划等方面加以引导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