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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后,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凸显。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其发展关乎国计民生。近年来,国有企业在运营中显露出的多重问题也引发政府、学界和社会公众对其有效监管的关注,进行有效监管的核心之一是对其生产经营信息的掌握。世界各国对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外部监管都展开了大量的实践,而信息公开也逐渐发展成为实现国有企业有效的监管与治理的重要制度。本文立足于这一前提,对我国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法律规制的完善展开研究,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进行问题导入,立足于当前的信息社会背景以及我国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在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上存在空缺,成为本文的研究缘起,并对本文重点研究的问题进行阐明。第二章意在梳理与本文问题相关的基础理论。首先,厘定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的内涵和性质,为后文的分析奠基。而后,梳理“信息公开”的相关理论,从传播学视角透析,明确信息公开的内涵及意义。最后,重点以社会契约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基点讨论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从目前信息不透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理解信息公开的现实必要性。第三章重点对我国现有的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检视,通过对法条的梳理,本文发现,法律法规虽然对非上市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然很不到位,这一现状和系列要求也表明了信息公开制度呼之欲出。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全面,实践中的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也十分不乐观,亟需全面法律规制。第四章主要研究在构筑我国的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中可以借鉴的国内外经验。在国际经验上,本文从信息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和责任制度上进行考量。在国内经验中,重点考察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第五章是本文的核心环节。在前文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得出了如何完善我国非上市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法律规制的结论。首先,本文指出对法律制度进行完善的总体思路当是问题反思和经验借鉴基础上的立法完善。而后,分为四个部分具体探讨:第一部分是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基本内容的厘定,从对象、主体、时间与方式上根据情况的不同,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第二部分在于从企业内部治理视角出发,对信息公开进行保障。第三部分考虑了信息公开过程中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等主体的协调。最后,从责任保障机制出发,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领域分别构建起对不同主体违背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