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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出的一种新的政府形态,它的基础是加强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互动,目标是维护公共利益,核心是提供公共服务,基本内涵是公民本位,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机制,只有建立了良好的政府与公民互动关系,才能使得公民参与成为可能,而不是浮于表面。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政府的执政理念和行政意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国际国内的变化,我国必须不断对市场化经济进行改革,对政府自身的行政理念进行改革,转变政府的执政方式,这些因素决定了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纵观近几年,虽然政府与公民互动机制得以建立,两者之间的互动增加了许多,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与公民之间存在政治参与权的理念差异,主要在价值认可、参与理念和实践路径这三个方面差异明显;二是政府与公民互动机制的建立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本文主要从监督机制不健全,法律体系不完善,互动路径不畅通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了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缺乏两者之间积极地互动与合作,所以必须尽快建立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本文在分析建立政府和公民互动机制的必要性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建构社会公共产品供应与公共服务最大化的路径模式、建立政治决策多元主体的参与机制、构建和完善政治过程的协商民主机制和建立相应的法律等制度保障机制四个层面,探讨了以服务型政府为基本框架,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的途径。其中,建构社会公共产品供应与公共服务最大化的路径模式包括提倡市场竞争机制,创新政府公共产品供应手段和树立公共服务意识,转变政府社会管理实施理念;建立政治决策多元主体的参与机制,根本是政府主导,核心是公民参与,在两者之间发挥纽带作用的是社会组织,而媒体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构建和完善政治过程的协商民主机制包括建立公民参与与政府回应机制、政府倡导与公民响应机制、政府倡导与公民自治机制以及政府与公民的平等对话机制;建立相应的法律等制度保障机制,首先要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弱势群体参与政府治理的名额和人数,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其次,公民参与政府行政行为的互动环节应当有详细的程序规范。再次,对于政府与公民必须采取互动措施得出结论的行政行为没有采用互动措施,或是互动过程中有瑕疵的应当规定后果。最后,不得对公民在行政互动中所发表的言论予以打击报复,并且要尊重公民自主表达愿望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尽快建立起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