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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底,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宣布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在全国正式启动。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完善是深化国家监察运行机制改革推进的关键,对于全力推进反腐工作,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深度融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们也看到,纪委监委实行合署办公,并统一行使国家监察权与党内纪律检查权,还面临着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监察官制度尚未建立,纪委监委的运行机制尚未理顺,党纪国法的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逐渐显露,亟待寻求完善两者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解决之道。
文章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完善为主线,以D市实践探索为分析样本展开研究,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理论分析。主要从纪委监委及合署办公的涵义、两者关系、发展沿革、法理基础、必要性等角度予以阐释,论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合理性。
第二部分以D市合署办公的具体实践为样本,考察两委合署办公的实际运行情况。本部分分别从人员组成、内部运作、党纪国法衔接等方面,具体分析D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运行状况。
第三部分以D市为代表,归纳提炼两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所共同面临的问题。管窥D市的合署办公运行的实践探索,结合全国的改革经验,总结归纳当前两委合署办公机制运行中面临的共同问题,重点对监察官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不顺畅、党纪与国法关系未理顺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第四部分是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快《监察官法》立法,确立监察官制度,参考《法官法》、《检察官法》的立法结构,采取普加制和特岗制的结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加强对纪律与法律的学习,补充各自专业短板,以提升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二是理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通过明确各自领导关系及机构内部关系与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克服部门沟通交流障碍,确保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良性运转;三是理顺党纪国法关系,不仅要理顺党纪国法的基本关系,更要促进党纪国法的衔接贯通,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
文章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完善为主线,以D市实践探索为分析样本展开研究,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理论分析。主要从纪委监委及合署办公的涵义、两者关系、发展沿革、法理基础、必要性等角度予以阐释,论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合理性。
第二部分以D市合署办公的具体实践为样本,考察两委合署办公的实际运行情况。本部分分别从人员组成、内部运作、党纪国法衔接等方面,具体分析D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运行状况。
第三部分以D市为代表,归纳提炼两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所共同面临的问题。管窥D市的合署办公运行的实践探索,结合全国的改革经验,总结归纳当前两委合署办公机制运行中面临的共同问题,重点对监察官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不顺畅、党纪与国法关系未理顺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第四部分是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快《监察官法》立法,确立监察官制度,参考《法官法》、《检察官法》的立法结构,采取普加制和特岗制的结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加强对纪律与法律的学习,补充各自专业短板,以提升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二是理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通过明确各自领导关系及机构内部关系与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克服部门沟通交流障碍,确保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的良性运转;三是理顺党纪国法关系,不仅要理顺党纪国法的基本关系,更要促进党纪国法的衔接贯通,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