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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治以刑事立法为基石,没有刑事立法就不能实现刑事法治,刑法立法的完善与刑事法治的实现密切相关。立法模式对整个立法活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刑法立法模式的选择直接影响刑法立法和刑事法律的适用,因此对于刑法立法模式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我国的刑法立法模式为立足点,使用概念分析的方法对刑法立法模式的概念进行说明,并使用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刑法的五种立法模式的定义、优势及弊端进行比较。在前文对五种刑法立法模式的基本概念进行说明之后,本文着重立足于对刑法的单行立法和修正案立法两种立法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以我国的刑法立法模式的历史考察,分析各个不同社会阶段的立法模式为主,结合域外的立法情况,就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中具体的问题进行探讨。最后结合我国当前的刑法立法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即1997年新刑法典颁布之前以1979年刑法典为主,大量颁布单行刑法作为对刑法典的修正和补充,1997年刑法典颁布之后,我国刑法立法以刑法典为主,以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的方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正,且刑法修正案出台频繁、修正范围广泛、间隔时间不一等,这表明进一步选择适合我国的刑法立法模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本文最后提出了选择我国刑法立法模式的建议,除了对选择刑法立法模式应该遵循的原则做出了详尽的说明之外,本文创造性的对如何选择我国刑法立法模式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即以刑法典为基础,兼采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作为对刑法典的灵活补充;列举了几种类型的犯罪不必规定在刑法典中;国际新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性质的犯罪宜采用单行刑法的方式予以规定;对刑法修正案的使用范围予以明晰。刑法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人们生活的安定和谐一直在默默的保驾护航,其立法模式的研究对于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和理论界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也希冀借此课题,为深入研究刑法立法模式,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