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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快速发展,很多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业务范围扩大,子公司的大量增加,各国在我国投资的跨国公司为了整合其在中国的组织机构并统一实施其全球性事业战略,开始纷纷设立投资性公司。随着投资性公司业务的增加和细化,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各种与之相关的规定和政策性文件。本文从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概念入手,对有关我国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外商投资性公司概述。主要阐述了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将外商投资性公司与一般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控股公司、国内投资公司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揭示了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为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法律理论问题。主要分析了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外商投资性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享有中国法上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并论证了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投资中所享受的特殊待遇即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国内投资时被视为外国投资者的意义,以及外商投资性公司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对我国现行的、与外商投资性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 第三部分为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首先,对外商投资性公司现有的经营范围进行探讨,提出有关规范外商投资性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律规定应当进行修改的建议;其次,对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投资方式从实务操作流程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冲突进行了分析,提出各部门、各地区对外商投资性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统一的建议;最后,就外商投资性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解析了相关税务流程中的问题,提出完善税务规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