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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由“审批制”改为“申报制”后,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办税效率,减少了等待审批的时间,但是因为缺乏了审批制度的监管,企业在申报时多报、虚报、迟报等纳税不遵从行为明显增加,尤其以零售业这种高损耗率、资产损失类型比较集中、经营业态又比较复杂的行业为代表。降低或杜绝这些纳税不遵从行为所带来的税收风险都有赖于税务机关有效的后续管理,这对于长期习惯于“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管理模式的税务机关来说却容易产生一种误区,认为取消了审批就是对该涉税事项管理等级的降低,因此对作为最后一根管理“稻草”的后续管理环节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这种认识上的疏忽所带来的管理问题将导致不可避免的风险。目前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风险管理研究主要是站在企业管理的视角,侧重于研究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防范。本文是以政策本身作为理论基础,站在税务机关管理的视角,对零售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风险管理进行研究。本文采用的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传统思路来阐述观点。通过对零售业资产损失主要类型、成因以及税务机关目前的管理情况的分析,对零售企业申报环节和税务机关后续管理环节存在的管理问题及产生的税务机关管理风险、成因进行了研究。研究显示,企业申报环节问题的产生与税务机关管理有着直接的原因,税务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研究结果表明,税务机关的管理不到位以及认识不到位会导致企业纳税不遵从风险、税收流失风险以及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等。因此,本文针对税务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从信息化管理、人才培养、纳税服务、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研究了解决对策,并提出了“金税三期”管理系统作为技术保障、加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制度保障等保障手段。本文最后以家乐福连锁超市为案例将理论性的分析具体化,使研究更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