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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夏天,解放战争爆发。华北解放区作为中国共产党下辖最巩固最重要的解放区,在1940年代末,已经成为共产党政权的中心所在。以华北解放区为后方,中国共产党经历了由守到攻,再由攻到胜的层层推进的过程。1948年9月,为顺应这种需要,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与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为基础,华北人民政府应运而生。 肩负着“共和国雏形”历史重任的华北人民政府一经成立,便面临着对华北地区经济社会进行整合,以适应中共由局部执政转向全国范围内执政的要求。为此,在华北人民政府的主导下,从财政体系的一体化切入,进行了诸多制度安排,以实现财政体系由分散走向统一,财政模式由供给型演进为建设型。 华北区的财政体制的建设,映射出战争环境转向和平环境的阶段特征。华北财经委员会作为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前主导华北一体化的轴心力量,由点到面地展开华北财经工作的一体化。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通过各项法令、政令建立起新型的财政体制,并以之保证政权对财政资源的优先支配权;财政工作的重点也从满足战争需要逐步转向对生产的扶持。 经过对华北人民政府的财政体系变迁以及财政收支的分析,可以直观地看到在华北人民政府主导下整个制度变迁的大体轮廓。这个新型人民民主政权,不仅在政治制度以及政权建设上为共和国打下了基础,更在财政体系上打造了共和国的雏形,为共和国财政制度设计提供了蓝本。 处于转折阶段的华北人民政府的财政体系建设也体现了其时代特征:一方面,经济权力由分散走向了集中,满足了战争及战后恢复和发展对大规模财政支出的需要;另一方面,华北人民政府在进行财税制度安排时,有意识地对华北区的经济发展进行引导,这种在政府主导下的制度变迁成为华北战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由于制度变迁总是落后于经济形势的发展,曾经统一化的要求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继续在报酬递增及自我强化机制作用下,沿着原有路径的惯性继续下去,成为其后形成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为新中国财政体制的蓝本,华北人民政府的财政体制具有重要的开拓及奠基作用。通过对其变迁过程的梳理,可以理清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制度设计的意向所在及此时段内华北解放区经济发展的动力所依,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