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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较快、平稳的增长与发展,实际使用外资额逐年攀升。在有效解决我国国际资本金不足问题的同时,既培养了与国际接轨的新型人才,又增加了国家税收,保障了我国经济结构在转型中发展。与此同时,外资的大量涌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摆在了我们面前,其中在转让定价避税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据统计,大部分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交易时,尤其是内部关联交易过程中使用了转让定价,以期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其结果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而在这方面的税制研究与应用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在实践中急待完善。因此,本文对我国转让定价税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税制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达到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部分对论文的选题目的、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与视角进行了综合阐述,并对全文的结构安排作了介绍。第二部分转让定价税制研究。首先明确基本概念、产生的经济效应、相关基础理论;再对论文涉及的转让定价税制内容进行了详细界定。其次,利用公共政策的经济学理论,采取博弈的方式对税制进行了分析探讨,引用了双方之间(即税务机关与企业)不同的策略因素,指出了较高的处罚率与税率对转让定价有抵制作用,为税制的完善提供实践依据。第三,利用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现状,展开与国际发达国家转让定价税制的综合评析。第四,通过对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原则的评价,阐述相关理论问题以及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发展趋势。第三部分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存在的问题分析。从公共政策分析的角度,对我国转让定价税收政策在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中充分考虑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在制定和实施中的一些关键因素。第四部分优化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思路与举措。首先,提出优化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基本思路,即从加强反避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反避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反避税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以及建立专业化的反避税队伍入手,建立全方位的反避税工作体系。其次,从完善实体法到建立专业化的征管模式二方面入手,提出了我国转让定价税制建设的具体路线;即征管程序的前置和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的加强可以弥补转让定价税制实体制度的不足,而实体制度的改革又势必更有效的利用现有信息形成正常交易价格。因此,只有综合优化转让定价税制的实体性内容与程序性内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控,才能促进转让定价税制与征管机制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