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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具有不同的社会背景、经济发展环境与科学技术,谣言以“常态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作为一种不正确的舆论表达方式,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尤其是一些关于重大事件的谣言都有网络谣言的参与,在网络谣言的推动下,使事态进一步恶化,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新疆7.5事件中,四川柑橘生虫,以及瓮安事件、石首事件,3.11日本地震中的“抢盐事件”等,如此多的网络谣言事件不但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公众视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在很大程度有损我国和谐的政治社会坏境,在另一方面,严重消弱着人民群众对国家政府机关的信任。文章通过对江油市永胜镇6.30谣言事件进行回顾,分析其产生的内在原因,既有环境因素也有人的因素;以及政府危机公关的可借鉴之处:危机公关中政府邀请普通公众与第三方参与;并充分考虑到百姓的心态,未隐瞒未强制;能全方位多角度及时的公布信息;并针对谣言快速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当然也存在不足之处如缺乏对网络舆论的预警监测,没有将网络谣言控制在萌芽状态以及辟谣方式中缺乏在网络上的主动引导。反观案例,延伸思考,对网络谣言出现的深层次社会背景进行挖掘:提出风险社会的形成,公众的忧虑加剧;缺乏制度化的参与与利益表达方式以及公众的仇官仇富心态是网络谣言产生的内在原因。结合6.30谣言案例与网络谣言产生的深层次社会背景,提出要致力于从根本上遏制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为此,既要硬性约束更应该软性引导,找到切实有效的治理之策。在硬性约束方面:完善网络谣言的处置应对机制建设,包括预警机制、应急预案机制以及公共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加强网络立法,完善法律惩戒机制。软性引导:改革利益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消极情绪;提升政府公信力,获取公众信任与理解;提升公众的网络媒介素养,规范公众网络参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