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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我国立法上对当事人失权制度有所规定,但只是分散在《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中,并且只规定了部分具体的失权制度,而并未真正确立该项制度。我国目前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理论研究日臻丰富,但是对部分问题并未涉及。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理论指导和法律依据,当事人失权制度的适用并不规范。该文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进行了阐述并简要分析了存在的相关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意见。本文共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章主要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以及研究该制度的主要意义。该章节先通过法律权利以及诉讼权利的概念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概念进行了阐述,进而分析了该制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失权主体、失权对象、主观意志、主体行为和行为后果。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可以从理论上进行分类,从法律规则上由多个具体的失权制度构成,如证据失权、上诉失权等。最后对研究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意义进行了阐述。第二章介绍了构建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包括诚实信用原则、诉讼促进义务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构建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当事人诚实地正当地行使诉讼权利从而避免造成诉讼拖延,因此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在诉讼资料适时提出主义的模式下,当事人失权制度能够使当事人更好地履行促进义务,最终提高诉讼效率、在实体和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第三章是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理论、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现状进行介绍和分析,对现有的理论研究、立法法规定以及该制度在诉讼活动中的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笔者认为现有的理论并未明确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概念,立法上虽然对部分失权度进行了规定但是一些具体的失权制度仍然是空白,并且已经规定的失权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效果对当事人来说是十分严厉的,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使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得到维护。第四章中针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在理论研究、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突出相应的完善意见。笔者认为首先应当从理论上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的概念予以明确,其次在理论的指导下在立法上对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进行完善,最后要规范民事诉讼诉讼在私法实践中的适用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