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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速度急剧加速,并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发展趋势。随着核心家庭逐渐增多、养老功能弱化,长期照护费用不断上涨、照护产业发展滞后、相关社保体制不完善等,我国失能、高龄老年人口的实际照护需求和城市空巢、农村留守家庭的潜在照护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和保障。德国和日本先后于1995年、2000年建立长期照护保险计划(下文简称为“长照计划”),通过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力量使公民长期照护社会福利得到制度保障。该计划的实施缓解了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种种问题,满足了老龄人口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对老龄化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针对德国、日本的长照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旨在为我国养老护理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提出借鉴意义。研究方法采用文献比较分析法,运用大量数据和资料对日德强制性长期照护保险计划的产生背景、保险内容、运行体系、运行效果进行详细介绍。在此基础上,从社会政策分析架构、社会发展环境适应性、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性,保险利弊四个角度进行深入比较分析。本文最后对两国的经验教训进行分析与归纳,围绕制度建立发展过程从立法体制、基本国情、社会责任、制度设计、市场运营、管理体系六个方面,提出我国发展长照计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结合我国国情,以制度目标、覆盖范围、资金筹集、资格标准、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作为保险设计的基本要素,初步构想我国长照计划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