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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的目标、定位、出发点、途径和措施作了明确而深刻的阐述,并就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进行了战略性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十八大报告还将社会管理和民生问题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为此,十八大报告还要求,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周、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经济不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和谐乡村建构取得重大成就。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乡村社会结构迅速转型,利益格局剧烈变化,乡村社会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社会失序、心理失衡、伦理失范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如何开展有效的乡村社会管理,创新乡村社会管理模式以降低乡村社会风险,减少乡村社会冲突,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就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现实课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特别是中国乡村的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当前,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的压力型社会管理体制已经无法有效化解乡村社会出现的诸多社会矛盾,亟需创新乡村社会管理模式。而通过培育和发展乡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农民的民主监督力度,对于提高乡村社会管理的效能与水平,促进中国乡村和谐社会建设不失为一条可行的路径。
长期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管理水平处于落后状态,在压力型管理体制和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下,政府的管理手段过于单一,管理理念落后,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急待提高,一些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村民自治也流于形式化,村民参与不积极,主动性不高,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部分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一些村民也缺少法律意识,大多表现为信官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导致干群矛盾突出,上访事件常有发生,有的甚至发展为群体事件。这些都成为乡村社会不安定的信号和标志。
总之,在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管理滞后于经济发展,乡村社会矛盾频发,民生问题凸显,倒逼社会管理。只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维系乡村社会的正常运行,促进我国乡村社会的良性发展。
本文以创新乡村社会管理为重点,在借鉴国外社会管理先进理念的基础上,从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理论入手,通过分析乡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探讨创新乡村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的紧迫性,最后来阐述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创新乡村社会管理,推动乡村社会和谐发展的路径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