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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开始推行“互联网+”行动计划,我国可谓是进入了“互联网+”社会。在此背景下,研究测算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程度的方法具有切合时代的意义。另外,经济发展已经不再是考量国家进步的唯一标准,我国政府近年来也转而强调经济增速平稳、增长质量优先的发展战略。国民福祉和民生水平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国家一切发展策略的制定都应该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那么“互联网+”社会的发展会不会给国民福祉水平带来提升效应,亦或是国民福祉水平增长会促进“互联网+”社会的前进,本文将创新性地对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本文参考信息化水平指数指标体系,将其各级指标和赋权方法改进之后算得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10~2015年的“互联网+”社会水平指数,独立创建国民福祉水平指标体系并运用信度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相关方法验证其科学可行性,算得相应的国民福祉水平指数,并对两个指数进行相关性、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聚类等分析。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互联网+”社会和国民福祉水平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说明二者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相互促进。而且在较短的滞后期内,“互联网+”社会水平是国民福祉的格兰杰原因,在较长的滞后期内,国民福祉是“互联网+”社会水平的格兰杰原因。这个结论提示政府可以将“互联网+”行动计划所倡导的新型通信互联网相关技术的发展作为带动国民福祉水平提升的有力工具,而这也将反过来促进“互联网+”社会的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