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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准确判定合同诈骗罪与非罪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合同诈骗的客观行为。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是合同诈骗罪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条件。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合同诈骗行为和通过客观事实认定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合同诈骗罪与躲债行为、民事欺诈等存在相似之处,必须较好的区分罪与非罪,并以合同诈骗罪的实行行为作为合同诈骗罪形成的时间,从而准确的计算犯罪所得额,依据法律予以准确量刑。在计算犯罪所得额时,应当将犯罪人实际所得与被害人实际损失结合起来考量,客观地反映犯罪的危害程度。李某某与陈某某签订合作开发钼镍合同案例中,李某某冒用他人的探矿权与陈某某签订合同,使陈某某陷于错误认识并支付李某某1200万元。李某某在履行部分合同后,将陈某某支付的剩余款项或是非法占有,或是大肆挥霍,通过对整个案情把握和李某某之后实施的种种客观行为,可以认定李某某至始至终没有获得过合同约定区域的探矿权、采矿权,更无法办理探矿权和采矿权,陈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其犯罪数额将所得与对方当事人实际损失综合考量。通过案例分析,具体案例与法条释义、法理精神相结合,较为科学的对合同诈骗罪的本质、构成条件以及实践认定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