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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着重从制度变革与社会变迁相互关系的角度详细地考察了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全文共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言,主要是从理论层面上阐述了制度变革与社会变迁的相互关系。这一部分的论述是从介绍西方制度学派主要是制度经济学派的有关观点开始的。但由于制度学派的学者们对制度问题的理解千差万别,因而在具体的介绍中,融入了笔者本人的一些看法。本文对制度一词的定义是为众多学者所认可的最为一般意义上的概念:制度是被人们制定出来的,起着规范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系列社会游戏规则。它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在本文中,主要研究正式制度对社会变迁的影响。 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上篇,从制度变革的角度论述了人民公社的发展历史,共由4章组成。第一章运用制度变革的理论重点分析人民公社化运动发动的原因。首先是为了解决因贯彻重工业优先发展这一既定战略而出现的工农业之间久已存在并日趋尖锐的矛盾。其次是对历史经验作了简单的总结,盲目固守只要不断变革生产关系就能促进生产力无限、快速发展的错误教条。再次是对马列主义个别论断的误解;第四,人民公社是毛泽东晚年的一次乌托邦大试验。最后,从主观上说,通过人民公社这一体制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政治控制以最大限度地保持社会稳定也是发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政策意图。 第二章论述了人民公社基本制度的确立。由于党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误并未从指导思想上有深刻的认识,因而当彭德怀在1959年7月开始召开的庐山会议上要求对人民公社化运动进行更深刻的反思时,遭到了毛泽东的反击,彭德怀等人被错误地定性为组织了“右倾反党集团”,对党进行了猖狂进攻。这一冤案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是农村经济的全面崩溃。严重的人为失误和罕见的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崩溃,促使党的领导人从六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扭转农村的困难形势,从而确立了一系列人民公社的基本制度:纠正平均主义做法,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产权制度,废除了供给制和公共食堂,这些规定集中地体现在被称为人民公社“宪法”的《人民公社60条》中。 第三章着重从包产到户的沉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掀起三个方面论述了“左”倾错误逐渐在党内占据主导地位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人民公社的发展变化情况。 第四章考察了人民公社制度解体的过程和原因。人民公社制度率先是在安徽、四川两省被突破的,到1984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解体。究其原因主要有:人民公社①违背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②干群关系紧张,导致农村社会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加上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使得这一制度的废除有了可能。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下篇,运用制度变革和社会变迁相互关系的理论探讨了公社化时期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它由第五、第六两章构成。 第五章着重考察了公社化时期农村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包括农村社会的权力系统及其运作、社队工业的发展、人口变化、农民家庭生活的变迁等,并总结了农村社会生活的基本特征。 第六章从制度绩效角度探讨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基本功能,这也是人们在评价人民公社问题上出现重大分歧的重要因素。认为尽管公社体制为农村社会的稳定提供了制度支持,但却以丧失农村的发展为代价;公社制度为工业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长时间的巨大贡献不仅使工农业生产失去平衡,农业生产条件长期无法改善,而且使工业本身失去后劲;农业基本建设虽有发展,但效益低下,成本高昂;教育的普及率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教学水平和质量长期无法提高;社会保障给农村居民带来了好处,但仍很不完善。 第四部分是结语。主要论述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历史教训以及笔者研究人民公社史的一些体会。认为,农村人民公社寄托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改造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美好理想和无限希望,但受诸多矛盾的困扰,决定了这一试验必然失败的历史命运,因而也就留下了丰富的经验教训:第一,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考虑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第二,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既不能照搬别国的经验,也不能拘泥于马列的个别论断;第三,涉及中国社会基本发展方向的制度性变革一定要谨慎从事,反复试验,尊重科学规律,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第四,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