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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一直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但是,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缘由并非是“一裁两审”制度本身所导致,而是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操作不当,其中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劳动仲裁与诉讼制度之间存在衔接上的问题。故此,对我国劳动争议裁审制度衔接进行程序上的完善迫在眉睫。论文以南昌市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案件情况为例,以小见大,对我国近几年来全国仲裁系统和法院系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收案、结案以及裁判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存在案件数量急剧递增,裁审衔接难;案件起诉率居高不下、仲裁权威性被削弱等现象。这说明当前劳动争议处理体系整合度低、仲裁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程度低、仲裁机构与法院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协助,导致劳动争议和诉讼长期处于脱节状态。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之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程序方面,裁审收案范围存在差异、适用时效存在缺陷、裁审管辖难以衔接、统一适用的证据规则长期缺乏;效力方面,存在法律文书的效力衔接不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有诉讼对仲裁缺少制度保障、劳动仲裁机构定位不明、诉讼对仲裁裁决存在认识偏差。因此,在确立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的基本原则下,探索出一套适用于我国现实需要的“案件分类、争议分流”多元纠纷解决模式。其中就包括构建案件分类、建立三方参与调解的机制、改革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等做法。并同时辅以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的相关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劳动争议处理衔接得以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