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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得以分离,确立了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极大的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这种土地细碎化经营的小农经济的弊端日益显现。劳动生产率低、土地产出率低、比较效益低、资源利用率低、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发展现代农业迫在眉睫。新常态背景下,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近年来受到中央及各省的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现有研究主要对家庭农场的概念内涵、特征、合理性、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对于家庭农经营规模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首先运用规模经济理论、土地规模报酬递减理论、成本收益理论等理论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进行理论分析,从成本收益角度比较不同经营规模的经济效益,构建家庭农场适度规模测算的理论模型;其次,以临安市为例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临安各乡镇街道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调研,获取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相关数据。最后,在相关数据资料的整理归纳基础上进行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运用C-D生产函数模型,对获得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建立回归方程,定量分析各因素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影响程度,给出临安市不同类型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标准。得出以下结论:(1)家庭农场作为创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符合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2)无论是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还是经济作物型家庭农场,其收益水平与土地规模、劳动投入以及资本的投入都具有正相关性,即随着土地、劳动以及资本的投入不断增加,临安市家庭农场的总收益是不断增加的,家庭农场各要素的弹性系数之和α+β+Y<1,目前临安市家庭农场处于规模收益递减阶段,随着土地、劳动力以及资本投入的不断增加,总收益增加的比例低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必然存在各生产要素的最适投入量。(3)在现有条件下临安市粮食型家庭农场劳均最优规模约为47.5亩,户均最优经营规模为380亩,适度的经营规模区间为250-500亩。经济作物型家庭农场劳均最优规模约为20亩,户均最优经营规模150亩,适度的经营规模区间为50一300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意识较强的新型职业农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来,这一规模将逐步扩大。最后,根据研究结论,为促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运用微观主体样本调研数据和计量分析方法,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比较不同规模下家庭农场经营的经济效益,是一种新的尝试,有望为家庭农场最佳经营规模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