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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阴茎显露不良是指一组具有不同病因病理改变与临床表现的阴茎显露异常症候群,目前尚缺乏统一的分类命名与诊断标准,亦缺乏公认的治疗方法,给临床诊治和科研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和混乱。儿童阴茎显露不良临床常见,但其确切发病率尚不清楚。主要的病因病理改变包括:阴茎体皮肤不足、阴茎根部皮肤和筋膜附着不良、异常Dartos筋膜的束缚、肥胖、不恰当的包皮环切及海绵体发育不良等。目前,阴茎显露不良的诊断较为混乱,隐匿阴茎与埋藏阴茎等名称常混淆使用。阴茎显露不良的治疗方式包括手术治疗与非手术治疗,多数学者倾向于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多达数十种,疗效不一。
研究目的:
本课题旨在:1.进一步归纳总结与明确阴茎显露不良的分类方法、命名标准及病因病理改变。2.规范阴茎显露不良的诊断。3.探讨各种类型阴茎显露不良的具体治疗方式,探讨不同术式或操作在阴茎显露不良治疗中的适应征与疗效。
研究方法:
1.查阅2004年4月至2010年2月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收治的阴茎显露不良患儿病历,查阅时采用关键词:阴茎显露不良、隐匿阴茎、埋藏阴茎、蹼状阴茎、束缚阴茎、小阴茎和畸形阴茎。
2.将阴茎显露不良患儿分为二组,第一组为2004年4月至2007年8月收治的阴茎显露不良患儿,第二组为2007年9月至2010年2月收治的患儿。第一组为回顾性总结,均以埋藏阴茎或隐匿阴茎代表阴茎显露不良的各种类型。第二组患儿严格进行分类诊断,分为:不完全性埋藏阴茎与完全性埋藏阴茎、先天性隐匿阴茎与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不完全性蹼状阴茎与完全性蹼状阴茎、束缚阴茎、小阴茎和畸形阴茎;拍摄术前及术中照片。
3.手术方法:两组患儿的基本手术方式包括:(1)根据需要切除或保留包皮内板,(2)脱套阴茎,(3)固定或不固定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4)重建阴茎阴囊角,(5)畸形阴茎在治疗原发疾病时一并处理。按照阴茎显露不良的不同类型,方式(1)-(4)可进行不同组合。
4.术后效果评价:采用Boemers标准评价术后效果,Boemers标准的观测指标包括阴茎体显露程度和阴茎体皮肤覆盖情况。阴茎体显露程度分为显露良好、显露一般、显露不良;阴茎体皮肤覆盖情况分为覆盖良好与阴茎体皮肤过多或臃肿。
5.随访内容包括患儿及其家人对阴茎外观的满意程度、阴茎勃起情况、阴茎体显露程度及包皮覆盖情况,并摄片存档。
6.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分析,检验水准为α=0.05。
研究结果:
1、共收集阴茎显露不良患儿60例,其中获得完整随访资料者43例,第一组患儿18例,第二组病人25例,随访率为71.7%;随访时间为3-68个月(第一组为16-68个月,第二组为3-30个月),平均随访时间为26.0个月(第一组为38.4个月,第二组为12.7个月);手术年龄为9月-176个月(第一组为12-146个月,第二组为9-176个月),平均手术年龄为80.7个月(第一组为75.3个月,第二组为86.4)。
2、第一组18例患儿,阴茎外观良好率为7/18(38.9%)。10例患儿行包皮内板切除术、8例保留了包皮内板。包皮内板切除术后阴茎体皮肤覆盖良好率为7/10(70%),保留包皮内板术后阴茎体皮肤覆盖良好率为0/8(0%,P<0.05)。10例患儿固定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阴茎体显露良好率为6/10(60%);8例未固定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阴茎体显露良好率为6/8(75%)。
3、第二组25例患儿,包括:不完全性埋藏阴茎7例、完全性埋藏阴茎1例、先天性隐匿阴茎9例、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2例、不完全性蹼状阴茎2例、完全性蹼状阴茎1例、束缚阴茎2例、阴茎阴囊倒位1例,其中5例先天性隐匿阴茎合并小阴茎。不完全性埋藏阴茎的术后阴茎外观良好率为7/7,其中5例不完全性埋藏阴茎通过切除包皮内板、脱套阴茎进行治疗,术后效果均为良好,另2例行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固定术,效果良好;1例完全性埋藏阴茎术后效果一般。先天性隐匿阴茎的术后阴茎外观良好率为3/9,5例隐匿阴茎患儿行阴茎阴囊角重建术,4例行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固定术,术后各有一例效果不良;2例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仍在随访观察中。2例不完全性蹼状阴茎和1例完全性蹼状阴茎术后效果良好,2例束缚阴茎术后效果良好,1例阴茎阴囊倒位未接受手术治疗。
4、阴茎显露不良的分类:
通过本研究临床观察总结与结合文献报道,建议使用阴茎显露不良来概括这类阴茎外观短小或异常的疾病,将阴茎显露不良分为:不完全性埋藏阴茎与完全性埋藏阴茎、先天性隐匿阴茎与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不完全性蹼状阴茎与完全性蹼状阴茎、束缚阴茎、小阴茎和畸形阴茎。
4、1 埋藏阴茎:阴茎体发育正常,阴茎外观短小,阴茎体部分或完全埋藏于耻骨前皮下组织中。根据阴茎体显露程度可分为不完全性埋藏阴茎与完全性埋藏阴茎。不完全性埋藏阴茎:阴茎体发育正常,因包皮狭窄环和异常Dartos筋膜的束缚,阴茎体仅部分显露,阴茎耻骨角及阴茎阴囊角变钝,可合并蹼状阴茎。完全性埋藏阴茎:阴茎体发育正常,但无阴茎体显露,诱发阴茎勃起后阴茎体仍显露不良,可见阴茎体皮肤不足;基本病因是异常Dartos筋膜的束缚及阴茎根部皮肤和筋膜附着不良。
4、2 隐匿阴茎:多见于肥胖患儿,阴茎外观短小,阴茎体可有一定程度的显露或不显露,严重者仅见包皮堆,伴有明显耻骨前脂肪堆积,可合并小阴茎,诱发阴茎勃起后无阴茎体皮肤不足。可分为先天性隐匿阴茎和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先天性隐匿阴茎:阴茎体外观短小,阴茎体可有一定程度的显露或不显露,伴有明显耻骨前脂肪堆积,基本病因病理改变是耻骨前脂肪堆积及阴茎根部皮肤和筋膜附着不良。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存在于极度肥胖的人群,脂肪组织下垂于耻骨前,阴茎体隐藏在下垂的脂肪组织后,无阴茎根部皮肤和筋膜附着不良。
4、3 蹼状阴茎:阴茎体腹侧和阴囊之间有蹼状皮肤相连,形成蹼状的阴茎阴囊角。根据蹼状皮肤连接范围可分为不完全性蹼状阴茎和完全性蹼状阴茎。不完全性蹼状阴茎指蹼状皮肤连接部分阴茎体及阴囊,完全性蹼状阴茎指蹼状皮肤连接整个阴茎体腹侧及阴囊。
4、4 束缚阴茎:阴茎体由于瘢痕束缚而陷入耻骨前皮下组织中,常见于不恰当的包皮环切术后,亦可见于阴茎外伤后。
4、5 小阴茎:阴茎形态正常,但阴茎牵拉长度比正常同龄人平均值小2个以上标准差。
4、6 畸形阴茎:由尿道上裂、尿道下裂、阴茎旋转、阴茎阴囊倒位、膀胱外翻或染色体异常等导致的阴茎形态异常。
结论:
1、儿童阴茎显露不良是一组病因病理改变及临床表现各异的症侯群,分为:不完全性埋藏阴茎与完全性埋藏阴茎、先天性隐匿阴茎与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不完全性蹼状阴茎与完全性蹼状阴茎、束缚阴茎、小阴茎和畸形阴茎。
2、对阴茎显露不良应明确分类诊断,针对性选择治疗方案。
3、阴茎显露不良患儿禁忌行包皮环切术,需认真甄别儿童包茎、包皮过长与阴茎显露不良,避免对阴茎显露不良患儿行包皮环切术。
4、评估阴茎显露不良患儿是否伴有阴茎体皮肤覆盖不足应在诱发阴茎勃起或充分解除限制阴茎体伸出的因素后进行。
5、对于埋藏阴茎,建议行阴茎脱套、松解异常Dartos筋膜的束缚,固定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完全性埋藏阴茎伴阴茎体皮肤覆盖不足,需保留包皮内板覆盖阴茎体。
6、先天性隐匿阴茎行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固定或重建阴茎阴囊角可改善阴茎体显露,单纯肥胖型隐匿阴茎可行非手术治疗。
7、保留包皮内板术后常出现顽固性包皮水肿,阴茎皮肤外观臃肿,在保证阴茎体皮肤覆盖充足的情况下应尽量切除包皮内板;必须保留包皮内板者切除内板下结缔组织,可减少水肿发生,改善阴茎皮肤外观。
8、单纯包皮内板切除对改善阴茎体显露作用有限。
9、阴茎阴囊角重建不仅适用于蹼状阴茎,通过此切口进行阴茎腹侧脱套与固定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对改善阴茎体显露亦有帮助。
10、阴茎脱套与确切的阴茎根部皮下组织和白膜固定能有效的改善阴茎体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