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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突发性事件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挑战。省级政府在整个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面临着复杂形势,任务艰巨,因而尝试引入社会组织作为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合作伙伴,社会组织也积极寻求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以来,在中央政策的推动下,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社会管理重要参与主体,许多省份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弥补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不足。但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尚未形成有效体系,社会组织未发挥预期作用,因而,以慈善组织为例,分析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研究从政府失灵理论、公共治理理论为基础,阐明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理论依据,以省级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介于两者间的合作机制作为切入口,分析社会组织参与过程面临的障碍、限制性因素,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政治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四个维度提出完善对策。
论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及不足之处等内容;第二部分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从政府失灵理论、新公共管理运动和公共治理理论视角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理论基础,立足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现状进而提出现实依据;第三部分以慈善组织为例,分析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现状并提出问题。主要包括介绍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发展阶段性特征,肯定社会组织在省级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而从合作机制、资金、主观意识等角度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所面临的障碍;第四部分是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从法律体系不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没有理顺、社会组织公信力下降、合作基础不牢固等是造成社会组织参与困境的主要原因;第五部分是提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对策。依据问题、因素分析,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从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以及人力资本等角度提出完善对策。
本研究从政府失灵理论、公共治理理论为基础,阐明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理论依据,以省级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介于两者间的合作机制作为切入口,分析社会组织参与过程面临的障碍、限制性因素,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政治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四个维度提出完善对策。
论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及不足之处等内容;第二部分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从政府失灵理论、新公共管理运动和公共治理理论视角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理论基础,立足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现状进而提出现实依据;第三部分以慈善组织为例,分析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现状并提出问题。主要包括介绍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发展阶段性特征,肯定社会组织在省级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而从合作机制、资金、主观意识等角度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所面临的障碍;第四部分是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从法律体系不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没有理顺、社会组织公信力下降、合作基础不牢固等是造成社会组织参与困境的主要原因;第五部分是提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对策。依据问题、因素分析,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从社会组织参与省级政府应急管理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以及人力资本等角度提出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