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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的防治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出口和内需的不断拉动增长,经济得到极大繁荣,相应的环境问题也逐渐被重视。林业建设方针也随着在转型升级,特别是森林资源防灾减灾工作的不断重视,森林资源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较以往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但森林资源的防灾减灾工作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由于我国林业生产技术装备差、林区基础设施薄弱,森林资源不断遭受生物灾害、非生物灾害等的破坏,这些灾害对林业生产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面对森林资源灾害,林区的抵抗力很弱,因此需要国家运用宏观调控这只强有力的手,在森林资源防灾减灾工作中加以支持。通过制定一系列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来应对林业生产中的各种灾害,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以分散式为主,没有实行规模化生产和管理,森林资源生产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森林资源在面对各种灾害的侵袭,林区的防灾抗灾能力很差。所以面对灾害的不断侵扰和破坏,如何进行灾害预防,减少灾害破坏程度,有效转移和分散森林资源灾害风险就成为我国森林资源开发的重要任务。解决这些困难的过程中,防灾减灾法律制度建设所发挥的制度支撑作用是巨大的。但是,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治工作不论从起步上还是立法质量上都较发达国家有一段不小的距离,社会整体、特别是林区的防灾减灾意识还很淡薄。不过,通过研究生期间的不断学习和资料的查阅,我坚信,只要我们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的发展道路,立足我国当前基本国情,不断提高森林资源防灾减灾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在森林资源防灾减灾法律制度方面的成功经验,我国会在不远将来,完善森林资源的防灾减灾法律制度建设,解决在森林资源防灾减灾工作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早日实现我们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