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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是近年来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这也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高度参与社会公务的产物。价格听证制度是在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的一项程序性规定。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又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价格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价格听证往往流于形式,这样就使得广大公众对听证会功能失去信心。作为一项制度创新的听证会制度,原本是为了鼓励公众参与,吸纳参与各方的意见从而体现决策过程的民主。但如果公众对这一制度失去信心的话,那么也无法实现其民主性的要求。本文在对我国价格听证会制度有关内容进行初步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了这样的观点:价格听证会实际上是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参与主体的博弈分析,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各方都从各自利益出发寻求对自己有利的决策结果。文章从听证主体的理性出发分析我国价格听证会存在弊端的原因,其中政府和经营者在听证过程中存在寻租行为,政府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是处在中立的地位,从而会导致听证结果有失公正;消费者是理性的选民,会追求预期效用最大化,比较成本收益从而决定是否投票,因此会存在消费者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这些都是造成我国现阶段价格听证失效的原因。文章参照价格听证过程提出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分析模型从而提出改善我国价格听证的思路,即政府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作为整个听证过程的“裁判”而非“运动员”,他应该制定公众的博弈规则保证听证结果的公平。实际上,经营者和消费者才是真正的博弈主体,而经营者相比消费者而言有更大的利益驱动参与到这个博弈中,因此他们符合“理性经济人”假说。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让消费者更主动积极地参与其中,最终提出了建立消费者主权意识的建议。
论文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公用事业定价听证优于其它定价方式的原因及其国内外学者对听证会的研究理论,在综合了理论界对听证会定义的基础上总结出作者对听证会的观点。文章的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公用事业定价听证的内涵、内容以及价格听证在发达国家的发展。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公共事业定价听证产生的背景及其发展,并列举案例分析总结出经验和问题。第四部分从参与主体的理性分析了听证会问题的原因,并引入了博弈论的分析思路,提出了价格听证会中的讨价还价模型,分析模型并提出了优化价格听证机制的思路。最后是文章的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