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它的完善程度与人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正因为它重要,历来是由政府投资兴建并垄断经营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该领域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弊端正在逐渐显现出来,例如,国家财政支出膨胀、经营效率低下、腐败滋生、亏损严重等等,这些不但阻碍了基础设施产业的发展,更是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在上个世纪后半叶,西方发达国家陆续开始推行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市场化改革,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到上世纪末,“市场化”已经成为许多西方国家进行基础设施改革的重要工具。我国的基础设施市场化是伴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进行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深化铁路、电力、电信、民航等基础设施产业的改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工作而备受关注。推进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不仅能有效地提高基础设施的经营效率,大大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能为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竞争环境,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和完善,从而推动我国经济体制顺利改革。所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化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加速器”。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不仅是经济领域内研究的问题,同时它还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法律为其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机制。本文站在法学视角,根据经济学和法学的基本原理,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态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进行详细论述。文章分析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有关法律制度的现状,比较了其它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法律制度,从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法律机制的对策。本文共四章。第一章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现实反观。介绍了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到市场经济确立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立法概况和实践尝试,并对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法律问题的基本理论,从法理学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界定,阐述了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经济学和法学基础。第三章国外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法律制度研究,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的法律规定。第四章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法律机制的完善,这部分是本文的落脚点,分析了完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法律机制的基本原则,并且总结了完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法律机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