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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指导思想,尤其重视公众参与在整个规划修编过程中的体现。本文以广州市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其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及其实施效果,最后针对目前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总的来说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 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公众参与相关的研究,将西方公众参与相关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是以官方文件为主的公众参与思想启蒙时期,这一时期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政府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等文件上;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末是以学者论著为主的理论建构阶段,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关于公众参与的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从本体论出发对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探讨,其二是从方法论出发对公众参与方式和方法的探讨;20世纪90年代以来是公众参与的实践推广阶段,这一时期在“联络性规划”、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新思潮的影响下公众参与向更加平民化推广,同时信息技术的应用也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与国外相比,国内目前的研究仍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之中,而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则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 其次对广州市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进行了分析。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共有九大公众参与方式:①规划组织阶段多部门的参与,②基础资料调查过程中用地单位的参与,③专题研究过程中专业机构的参与,④问卷调查中市民的参与,⑤专家咨询会中专家的参与,⑥规划衔接过程中项目用地单位的参与,⑦向省、市、区(县)相关部门进行了意见征询中省、市、区(县)上下层次多部门的广泛参与,⑧专家论证会中专家的参与,⑨规划草案通过网站和展板的形式向社会大众进行公示和意见征询中社会公众的参与。 最后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实施效果主要表现在:①保证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落实,如对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等方面的控制;②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这与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参与分不开;③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④建立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数据库,更加方便公众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参与。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部分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仍未能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包括储备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等民生用地的需求;②相关规划的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③对规划调整修改的规定急待明确。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主要有:①加强用地单位的参与机制;②开拓公众参与的新途径;③建立公众参与的信息平台;④建立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