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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股利分配政策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恰当的股利政策可以激发投资者持续投资的热情,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新中国证券市场建立十几年来,上市公司的很多派现行为背离了使股东财富最大的目标,发生了异化,本文对中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异化现象进行了研究。
公司股利可以分为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负债股利、财产股利、建业股利,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两种,中国的法律法规针对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有很多规定,上市公司的某些契约对股利分配也可能有限制性条款。在各种股利中,现金股利对于投资者和公司本身具有重要意义,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稳定而高额的现金股利降低了市场风险,促进了机构投资者的良性发展。
西方财务学界对现金股利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研究,西方传统股利理论包括“一鸟在手”理论、股利无关理论(M&M理论)、税收差异理论;西方现代股利理论包括顾客效应理论、信号理论、代理理论等等。我国证券市场重建以后,国内学者在西方股利理论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了相关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异化包括不分配现金股利或象征性派现、超能力派现甚至恶意派现,本文对此进行了实证分析。除此之外,派现的异化还包括以下两种机会主义行为——以再融资为目的的派现、为顺利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而实施的分红。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异化,不仅背离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而且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认为,中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异化产生的原因有:股权分割、公司治理不善;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手段滞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对此,文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希望减少上市公司派现异化这种不合理现象。